以婚姻为例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难道你们不明白,律法只是在一个人活着的时候辖制这个人吗? 要知道,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是被律法约束的;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脱离了那关于丈夫的律法。 由此可见,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她如果归向别的男人,就被称为淫妇;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就脱离那律法得了自由,即使归向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

因此,我的弟兄们,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被处死了,使你们归向另一位,就是从死人中复活的那一位,好让我们能为神结出果子来。 原来,当我们还在肉体中的时候,罪的欲望藉着律法在我们身体的各部分[a]做工,以致为死亡结了果子。 但如今,我们既然在那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结果我们得以按照圣灵的新样式来服事,而不按照律法条文的旧样式。

罪藉着诫命

那么,我们要怎么说呢?难道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然而,要不是藉着律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如果律法没有说“不可贪心”[b],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 但是,罪藉着诫命,趁机在我里面生出种种贪念。原来在律法之外,罪是死的。 我从前活在律法之外,但是诫命一来,罪就活起来了, 10 我却死了。于是我发现,那本该带来生命的诫命,它却导致了死亡。 11 事实上,罪藉着诫命趁机欺骗了我,并藉着诫命杀了我。 12 因此,律法是神圣的,诫命也是神圣、公义、美善的。

内在的罪

13 那么,是那美善的导致了我的死吗?[c]绝对不是!而是罪。罪为要显出是罪,就藉着那美善的带来了我的死,使罪藉着诫命变得极其邪恶。 14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而我是属肉体的,已经卖给罪了。 15 实际上,我所做的,我不明白,因为我所愿意的,我没有去做;我所恨恶的,我反而去做。 16 那么,如果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我就赞同了律法是好的。 17 所以现在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所做的。 18 事实上,我知道在我里面,就是在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因为行善的意愿在我里面,却行不出来。 19 这样,我愿意行的善,我没有去行;我不愿意做的恶,我反而去做。 20 那么,如果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这事就不再是我所做的,而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所做的。 21 因此我发现一个法则:当我愿意行善的时候,恶就在我里面。 22 就是说,按着内在的人,我喜爱神的法则, 23 然而我发现在我身体[d]中另有一个法则,与我理性的法则交战,把我掳到我身体中罪的法则里。 24 我这个人真是可悲呀!谁能救我脱离这属于死亡的身体呢? 25 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感谢归于神![e]由此可见,我自己一方面在理性上服从神的法则,另一方面在肉体中却服从罪的法则。

Footnotes

  1. 罗马书 7:5 身体的各部分——或译作“肢体”。
  2. 罗马书 7:7 《出埃及记》20:17;《申命记》5:21。
  3. 罗马书 7:13 导致了我的死吗?——原文直译“成了我的死吗?”
  4. 罗马书 7:23 身体——或译作“身体的各部分”或“肢体”。
  5. 罗马书 7:25 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感谢归于神!——或译作“感谢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