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父所赐给我们的是何等的爱,为要使我们被称为“神的儿女”,而我们就是神的儿女[a]。世人之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为不认识父[b] 各位蒙爱的人哪,现在我们是神的儿女,将来会怎样,尚未显明。[c]我们已经知道的是:基督[d]显现的时候,我们就会像他,因为我们将看见他的本相。 每一个对基督[e]怀有这盼望的,都会使自己纯洁,正如基督[f]是纯洁的。

凡是犯罪的,也是行恶[g]的;罪就是恶[h] 你们知道,基督[i]曾经显现,是为了除去罪孽[j];在他里面并没有罪。 凡是住在基督[k]里面的,就不继续犯罪;凡是继续犯罪的,就未曾看到他,也未曾认识他。

孩子们哪,不要让任何人迷惑你们。行义的人是公义的,正如基督[l]是公义的。 继续犯罪的人属于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一直犯罪。为此,神的儿子显现了,是为了废除魔鬼的作为。 凡是由神所生的,不继续犯罪,因为神的种子住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继续犯罪,因为他是由神所生的。 10 从这一点,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就清清楚楚了。

爱的命令

凡是不行公义的,就不属于神;不爱自己弟兄的,也不属于神。 11 因为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信息是这样的:我们要彼此相爱。 12 不要像该隐,他属于那恶者,杀了自己的弟弟[m]。他为什么杀弟弟呢?因为他自己的行为是恶的,而他弟弟的行为是义的。 13 弟兄们,如果世界恨你们,不要感到惊奇。 14 我们知道,因为我们爱弟兄,我们就已经出死入生了;那不爱弟兄的,就住在死亡中。 15 凡是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杀人的,而你们知道:凡是杀人的,就没有永恒的生命住在他里面。

彼此相爱

16 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了爱:基督[n]为我们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也应该为弟兄舍弃生命。 17 但如果有人拥有世界的财产,看见自己的弟兄有需要,却封闭情感,那么,属神的爱怎么能住在他里面呢?

18 孩子们哪,让我们不在语言或口头上相爱,而在行为和真理中相爱, 19 从这一点我们就会知道我们属于真理。 20 就算我们的心责备自己,我们在神面前也可以安心,因为神比我们的心更大,并且他知道一切。

21 各位蒙爱的人哪,如果我们的心不责备我们,我们在神面前就可以坦然无惧, 22 这样,凡是我们所求的,就会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看为可喜悦的事。 23 而神的命令是这样的:我们要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并且照着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24 遵守神[o]命令的,就住在神[p]里面,神[q]也住在他里面;而且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神[r]住在我们里面,是藉着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Footnotes

  1. 约翰一书 3:1 有古抄本没有“而我们就是神的儿女”。
  2. 约翰一书 3:1 父——原文直译“他”。
  3. 约翰一书 3:2 有古抄本附“但”。
  4. 约翰一书 3:2 基督——原文直译“他”。
  5. 约翰一书 3:3 基督——原文直译“他”。
  6. 约翰一书 3:3 基督——原文直译“那一位”。
  7. 约翰一书 3:4 恶——原文直译“不法”。
  8. 约翰一书 3:4 恶——原文直译“不法”。
  9. 约翰一书 3:5 基督——原文直译“那一位”。
  10. 约翰一书 3:5 罪孽——有古抄本作“我们的罪孽”。
  11. 约翰一书 3:6 基督——原文直译“他”。
  12. 约翰一书 3:7 基督——原文直译“那一位”。
  13. 约翰一书 3:12 弟弟——原文直译“兄弟”。
  14. 约翰一书 3:16 基督——原文直译“那一位”。
  15. 约翰一书 3:24 神——原文直译“他”。
  16. 约翰一书 3:24 神——原文直译“他”。
  17. 约翰一书 3:24 神——原文直译“他”。
  18. 约翰一书 3:24 神——原文直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