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道

有關生命之道,
是從太初就有的,
是我們所聽到、
所親眼看到、
所觀察過、
又親手摸過的——
的確,這生命已經顯明出來;
我們看到了,
現在也做見證,
並向你們宣揚這永恆的生命;
這生命原來與父同在、
又向我們顯明出來了。
我們把所看到、
所聽到的也向你們宣揚,
好使你們也能夠與我們相契合[a]
而我們又是與父
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相契合的。
我們寫[b]這些事,
好使我們[c]大家的喜樂得以滿足。

與神相契合

我們從基督[d]所聽到,現在又傳講給你們的信息是這樣的:神就是光,在他裡面毫無黑暗。 如果我們說自己與神相契合,卻仍然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就是在說謊,沒有遵行真理; 但如果我們在光明中行走,就像神在光明中那樣,我們就是彼此相契合[e]的;而且神的兒子耶穌[f]的血也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罪。 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我們就是在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如果我們承認自己的罪孽,神[g]是信實的、公義的,他就會赦免我們的罪孽,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不義。 10 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犯罪,我們就是把神[h]當做說謊者,他的話語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Footnotes

  1. 約翰一書 1:3 相契合——或譯作「溝通」或「分享」。
  2. 約翰一書 1:4 我們寫——有古抄本作「我們給你們寫」。
  3. 約翰一書 1:4 我們——有古抄本作「你們」。
  4. 約翰一書 1:5 基督——原文直譯「他」。
  5. 約翰一書 1:7 相契合——或譯作「溝通」或「分享」。
  6. 約翰一書 1:7 耶穌——有古抄本作「耶穌基督」。
  7. 約翰一書 1:9 神——原文直譯「他」。
  8. 約翰一書 1:10 神——原文直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