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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簽 名 的 是 : 哈 迦 利 亞 的 兒 子 ─ 省 長 尼 希 米 , 和 西 底 家 ;

祭 司 : 西 萊 雅 、 亞 撒 利 雅 、 耶 利 米 、

巴 施 戶 珥 、 亞 瑪 利 雅 、 瑪 基 雅 、

哈 突 、 示 巴 尼 、 瑪 鹿 、

哈 琳 、 米 利 末 、 俄 巴 底 亞 、

但 以 理 、 近 頓 、 巴 錄 、

米 書 蘭 、 亞 比 雅 、 米 雅 民 、

瑪 西 亞 、 璧 該 、 示 瑪 雅 ;

又 有 利 未 人 , 就 是 亞 散 尼 的 兒 子 耶 書 亞 、 希 拿 達 的 子 孫 賓 內 、 甲 篾 ;

10 還 有 他 們 的 弟 兄 示 巴 尼 、 荷 第 雅 、 基 利 他 、 毗 萊 雅 、 哈 難 、

11 米 迦 、 利 合 、 哈 沙 比 雅 、

12 撒 刻 、 示 利 比 、 示 巴 尼 、

13 荷 第 雅 、 巴 尼 、 比 尼 努 ;

14 又 有 民 的 首 領 , 就 是 巴 錄 、 巴 哈 摩 押 、 以 攔 、 薩 土 、 巴 尼 、

15 布 尼 、 押 甲 、 比 拜 、

16 亞 多 尼 雅 、 比 革 瓦 伊 、 亞 丁 、

17 亞 特 、 希 西 家 、 押 朔 、

18 荷 第 雅 、 哈 順 、 比 賽 、

19 哈 拉 、 亞 拿 突 、 尼 拜 、

20 抹 比 押 、 米 書 蘭 、 希 悉 、

21 米 示 薩 別 、 撒 督 、 押 杜 亞 、

22 毗 拉 提 、 哈 難 、 亞 奈 雅 、

23 何 細 亞 、 哈 拿 尼 雅 、 哈 述 、

24 哈 羅 黑 、 毗 利 哈 、 朔 百 、

25 利 宏 、 哈 沙 拿 、 瑪 西 雅 、

26 亞 希 雅 、 哈 難 、 亞 難 、

27 瑪 鹿 、 哈 琳 、 巴 拿 。

28 其 餘 的 民 、 祭 司 、 利 未 人 、 守 門 的 、 歌 唱 的 、 尼 提 寧 , 和 一 切 離 絕 鄰 邦 居 民 歸 服 神 律 法 的 , 並 他 們 的 妻 子 、 兒 女 , 凡 有 知 識 能 明 白 的 ,

29 都 隨 從 他 們 貴 冑 的 弟 兄 , 發 咒 起 誓 , 必 遵 行 神 藉 他 僕 人 摩 西 所 傳 的 律 法 , 謹 守 遵 行 耶 和 華 ─ 我 們 主 的 一 切 誡 命 、 典 章 、 律 例 ;

30 並 不 將 我 們 的 女 兒 嫁 給 這 地 的 居 民 , 也 不 為 我 們 的 兒 子 娶 他 們 的 女 兒 。

31 這 地 的 居 民 若 在 安 息 日 , 或 甚 麼 聖 日 , 帶 了 貨 物 或 糧 食 來 賣 給 我 們 , 我 們 必 不 買 。 每 逢 第 七 年 必 不 耕 種 , 凡 欠 我 們 債 的 必 不 追 討 。

32 我 們 又 為 自 己 定 例 , 每 年 各 人 捐 銀 一 舍 客 勒 三 分 之 一 , 為 我 們 神 殿 的 使 用 ,

33 就 是 為 陳 設 餅 、 常 獻 的 素 祭 , 和 燔 祭 , 安 息 日 、 月 朔 、 節 期 所 獻 的 與 聖 物 , 並 以 色 列 人 的 贖 罪 祭 , 以 及 我 們 神 殿 裡 一 切 的 費 用 。

34 我 們 的 祭 司 、 利 未 人 , 和 百 姓 都 掣 籤 , 看 每 年 是 哪 一 族 按 定 期 將 獻 祭 的 柴 奉 到 我 們 神 的 殿 裡 , 照 著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 燒 在 耶 和 華 ─ 我 們 神 的 壇 上 。

35 又 定 每 年 將 我 們 地 上 初 熟 的 土 產 和 各 樣 樹 上 初 熟 的 果 子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的 殿 裡 。

36 又 照 律 法 上 所 寫 的 , 將 我 們 頭 胎 的 兒 子 和 首 生 的 牛 羊 都 奉 到 我 們 神 的 殿 , 交 給 我 們 神 殿 裡 供 職 的 祭 司 ;

37 並 將 初 熟 之 麥 子 所 磨 的 麵 和 舉 祭 、 各 樣 樹 上 初 熟 的 果 子 、 新 酒 與 油 奉 給 祭 司 , 收 在 我 們 神 殿 的 庫 房 裡 , 把 我 們 地 上 所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奉 給 利 未 人 , 因 利 未 人 在 我 們 一 切 城 邑 的 土 產 中 當 取 十 分 之 一 。

38 利 未 人 取 十 分 之 一 的 時 候 , 亞 倫 的 子 孫 中 , 當 有 一 個 祭 司 與 利 未 人 同 在 。 利 未 人 也 當 從 十 分 之 一 中 取 十 分 之 一 , 奉 到 我 們 神 殿 的 屋 子 裡 , 收 在 庫 房 中 。

39 以 色 列 人 和 利 未 人 要 將 五 穀 、 新 酒 , 和 油 為 舉 祭 , 奉 到 收 存 聖 所 器 皿 的 屋 子 裡 , 就 是 供 職 的 祭 司 、 守 門 的 、 歌 唱 的 所 住 的 屋 子 。 這 樣 , 我 們 就 不 離 棄 我 們 神 的 殿 。

在约上盖印的人

10 在上面盖印的有哈迦利亚的儿子尼希米省长,以及西底迦;

祭司有西莱雅、亚撒利雅、耶利米、 巴施户珥、亚玛利雅、玛基雅、 哈突、示巴尼、玛鹿、 哈琳、米利末、俄巴底亚、 但以理、近顿、巴录、 米书兰、亚比雅、米雅民、 玛西亚、璧该和示玛雅;

利未人有亚散尼的儿子耶书亚、希拿达的子孙宾内、甲篾, 10 以及他们的弟兄示巴尼、荷第雅、基利他、毗莱雅、哈难、 11 米迦、利合、哈沙比雅、 12 撒刻、示利比、示巴尼、 13 荷第雅、巴尼和比尼努;

14 民众首领有巴录、巴哈·摩押、以拦、萨土、巴尼、 15 布尼、押甲、比拜、 16 亚多尼雅、比革瓦伊、亚丁、 17 亚特、希西迦、押朔、 18 荷第雅、哈顺、比赛、 19 哈拉、亚拿突、尼拜、 20 抹比押、米书兰、希悉、 21 米示萨别、撒督、押杜亚、 22 毗拉提、哈难、亚奈雅、 23 何细亚、哈拿尼雅、哈述、 24 哈罗黑、毗利哈、朔百、 25 利宏、哈沙拿、玛西雅、 26 亚希雅、哈难、亚南、 27 玛鹿、哈琳和巴拿。

约的内容

28 其余的民众、祭司、利未人、殿门守卫、歌乐手、殿役和所有与外族人隔离以便遵从上帝律法的人,以及他们的妻子和儿女等所有能够明白的人, 29 都跟随他们的贵族同胞起誓要谨遵上帝借祂仆人摩西颁布的律法,遵守我们的主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典章和律例。 30 我们不将女儿嫁给当地的人,也不为儿子娶当地的女子。 31 如果这地方的居民在安息日或其他圣日带来货物和五谷要卖给我们,我们必不购买。我们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种,也必不追讨债务。

32 我们为自己定下律例,每人每年捐献四克银子,供我们上帝的殿使用, 33 以支付供饼、日常献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朔日[a]和其他节期所献的圣物,为以色列人献上的赎罪祭,以及我们上帝殿中的各项费用。 34 我们的祭司、利未人和民众抽签,决定每年哪一族要在指定的时间把献祭时所需用的木材带到我们上帝的殿里,按照律法的规定烧在我们的上帝耶和华的坛上。 35 我们把每年地里初熟的物产和各种树上初熟的果子献到耶和华的殿里。 36 我们按照律法的规定献上我们的长子和头胎的牛羊,把他们带到我们上帝的殿中,交给在那里供职的祭司。 37 我们把上好的面团、举祭、各样果子、新酒和新油交给祭司,收进我们上帝殿的库房里,并把我们地里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给利未人,这是他们在我们所有城邑的出产中当收取的份。 38 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的时候,要有亚伦子孙中的一位祭司陪同,利未人要从这十分之一中抽出十分之一带到我们上帝的殿中,收进库房里。 39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将这些五谷、新酒和新油作为举祭带到收藏圣所器皿的地方,即供职的祭司、殿门守卫和歌乐手所住的房子。这样,我们便不会忽略我们上帝的殿。

Footnotes

  1. 10:33 朔日”即每月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