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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论嫁娶的事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a]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16 你这做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做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18 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

当各守身份

20 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 21 你是做奴仆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 因为做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做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做人的奴仆。 24 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

论守童身

25 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做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26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 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29 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 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 33 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34 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没有分心的事。 36 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 37 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做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38 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

Footnotes

  1. 哥林多前书 7:14 “丈夫”原文作“弟兄”。

论婚姻

关于你们信上所写的事,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 不过,为了避免发生淫乱的事,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

夫妻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丈夫才有权;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妻子才有权。 夫妻不可亏负彼此的需要,除非双方同意,才可以暂时分房,以便专心祈祷。以后,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 我这番话是准许你们结婚,并不是命令你们结婚。 虽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样独身,但每个人从上帝所领受的恩赐不同,有的是这样,有的是那样。

至于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他们若能像我一样就好了。 但如果他们不能自制,就应该结婚,因为与其欲火攻心还不如结婚为好。 10 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其实不是我吩咐,而是主吩咐: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1 若是离开了,妻子不可再嫁别人,只能与丈夫复合。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12 至于其他的人,主没有吩咐什么,但我要说,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但乐意和他同住,他就不应离弃妻子。 13 同样,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但乐意和她同住,她就不应离弃丈夫。 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圣洁了。同样,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圣洁了。否则你们的孩子就是不洁净的,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 15 倘若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就让他离开好了。无论是弟兄或姊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上帝呼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 16 你这做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做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 18 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不必消除割礼;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也不必去受割礼。 19 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 20 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 21 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不必因此而烦恼。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也不要放过机会。 22 因为,如果你蒙召信主时是奴隶,现在则是主的自由人;如果你蒙召时是自由人,现在则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不要做人的奴隶。 24 弟兄姊妹,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

25 关于独身的问题,主并没有给我任何命令,但我既然深受主恩,成为祂忠心的仆人,就向你们提供一些意见。

26 鉴于目前时势艰难,我认为各人最好是安于现状。 27 已经有妻子的,就不要设法摆脱她;还没有妻子的,就不要想着结婚。 28 男婚女嫁并不是犯罪,只是有家室的人总免不了许多人生的苦恼,我是盼望你们能够免去这些苦恼。

29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时日不多了,从今以后,那些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的; 30 哭泣的,要像不哭泣的;欢喜的,要像不欢喜的;置业的,要像一无所有的。 31 享用世界之物的,不要沉溺其中,因为现今的世界很快就要过去了。

32 我希望你们无牵无挂。未婚的男子可以专心于主的事,想着怎样讨主的喜悦。 33 但已婚的男子挂虑世上的事,想着如何取悦妻子, 34 难免分心。没有丈夫的妇女和处女可以专心于主的事,叫身体和心灵都圣洁;已婚的妇女挂虑世上的事,想着如何取悦丈夫。 35 我这样说是为了你们的好处,不是要束缚你们,是要鼓励你们做合宜的事,好叫你们殷勤、专心事奉主。

36 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女方的年纪也够大,自己又情欲难禁,就成全他的心愿,让他们结婚吧!这并不算犯罪。 37 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又能自己作主,打定主意不结婚,这样做也好。 38 所以,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但不结婚则更好。

39 丈夫还活着的时候,妻子必须忠于丈夫。如果丈夫去世了,她就自由了,可以再婚,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 40 然而,照我的意见,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